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婷婷)昨天,寶山“6·22”槍擊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檢方指控,範某涉嫌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搶劫槍支罪、非法販賣槍支彈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葯罪。上海市二
  中院將擇日對該案作出宣判。
  起訴書顯示,2013年6月22日15時許,身為上海廣裕精細化工公司(下稱“廣裕公司”)辦公室主任的範某與其子,使用硫酸、鋼管等將之前與其發生爭執的受害人張雲峰殺死。
  此後,出逃的範某又將“黑車”司機卞某槍殺,搶奪其車輛後返回廣裕公司途中,將某部營房哨兵孔某用獵槍殺害,並搶奪其“81-1”自動步槍一把,並用獵槍將另一名哨兵許某打成重傷。
  返回廣裕公司後,他又先後用獵槍射擊李某某等五人,致3人死亡2人重傷。範某在拘捕過程中又用自動步槍擊中一民警腿部,致該民警輕傷。
  起訴書顯示,範某被抓獲時,民警共從其身上搜出三把槍,分別是獵槍、搶奪而來的自動步槍和一把鋼珠槍。
  之後,警方又從其搶奪而來的“黑車”司機卞某的比亞迪後備廂中搜出大量獵槍彈、步槍彈、手槍彈、鋼珠彈等。次日,在對其住處進行搜查時,又繳獲氣槍三支及多發小口徑運動長彈、步槍彈、獵槍彈等。
  當庭表示悔意
  昨日庭審,在範某口中,張雲峰之死屬於“激情殺人”。他說當天並沒有打算殺人,只是被張雲峰言語所激,打算教訓他但最後卻失控了。
  範某還供稱,在某部營房前殺害持槍哨兵並搶奪其槍支之前,他還曾到過另外一處營房欲行凶。該處營房為海軍駐地,範念及自己曾在海軍服役且哨兵對他熱情和氣,放棄了行凶計劃。
  範某當庭表示後悔,“我犯了大罪,對受害人家屬表示深深的懺悔,我的內心也很不安,希望法庭快審快判,維護受害人的利益。”
  文/記者 王婷婷
  部分綜合《東方早報》、《大河報》  (原標題:寶山槍案嫌犯 自辯激情殺人 曾放棄殺一哨兵 當庭向死者家屬表示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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