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包鹽,也就一塊錢左右,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貌似毫不起眼。然而小個子有大來頭,其背後的“食鹽專營”制度,卻是行政性壟斷的最後幾個領域之一,這個領域的市場化,標志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11月20日,記者從工信部權威渠道獲得消息,我國將取消這一制度,並明確了時間表和路線圖,一時間引起全國媒體的關註,鹽業股集體暴漲,顯示了社會對鹽業改革的期待。
  鹽業改革方案分六個部分共20項內容,方案的核心為取消鹽業專營,方案要求從2016年起廢止鹽業專營有關規定,允許現有的食鹽定點企業進入市場,允許食鹽流通生產企業跨區經營,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放開小工業鹽等其他用鹽的經營。除此之外,方案還包括食品監管制度、食鹽儲備體系、產業競爭力、依法治鹽等具體措施。
  這場改革來之不易,專家形容是“影響小、阻力大”。據媒體報道,早在2000年,鹽改調研已經展開,且於2002年形成草案,先後形成六套方案,均無疾而終。中鹽協會理事長董志華曾公開表示,這些方案由於各種原因都停下來了,其中中鹽協會做了大量的工作,“給鹽業爭取到了寶貴的時間”。
  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在市場化改革的大趨勢下,鹽業改革方案路線圖最終敲定,成為中國曆史上的一件大事,其意義可以和當年取消農業稅相提並論。鹽業專營與農業稅一道,都是中國曆史上自封建社會形成之初便開始實施的經濟政策,至今均超過了2600年,沒有任何一個朝代或政府試圖取消。現今終於要取消了,不僅要向漫長的歷史說再見,還要向“更大程度更廣範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手段”的市場化改革方向邁出堅實的一步,不管怎麼評價,意義都難以估量。
  取消鹽業專營,同時也終結了在鹽業領域長期形成的政企不分現象,也給水、電、煤等公用事業的市場化改革指明瞭方向。在這些領域,由於存在行政性壟斷,針插不入,水潑不進,很容易導致腐敗的滋生,不僅小官巨貪、腐敗窩案頻頻發生,一言不合則以斷供相威脅的霸道行徑也時有發生,馬超群就是一個很現實的例子。以市場化為導向,杜絕行政性壟斷的腐敗溫床,具有改革的現實緊迫性。
  取消鹽業專營,只會更有利於中國鹽業企業的發展。儘管從鹽業資源的擁有量和開發量來說,中國早已是世界規模最大的鹽業市場,然而這個最大的鹽業市場,並沒有誕生最有競爭力的鹽業企業。在過去的行政性壟斷和區域性割據的狀態下,中國鹽業企業規模小、數量多,缺乏市場競爭力。在國際市場上,既缺少市場開拓行為,更缺少話語權和定價權。反觀中國鐵路,在實行政企分開以後,不斷獲得國外大單,就是一個鮮明的例證。
  取消鹽業專營,對於老百姓來說有更為現實的生活意義,首先一點,跨區域用鹽應當被允許,現有的一些禁止跨區域用鹽的地方性法規,應當立即暫停實施,並採用合法的程序予以清理。10月15日,河南新鄭市龍湖鎮開熱乾面館的老黃夫婦,因為用了從鄭州帶回的食鹽,被罰款200元(本報曾以“200元罰款能否撬動鹽業體制改革”為題進行過評論)。這些打著鹽業專營的旗號,實則塞滿區域保護主義私貨的罰款行為,應當成為歷史。
  同樣,既然已經確定了市場化改革為最終方向,就應當嘗試以市場化的思路,提供更多老百姓需要的食鹽產品。比如,現行的強制加碘鹽銷售制度,可以適當鬆動,向市場投放一些非碘鹽,以緩解東南沿海地區因碘攝入過量導致的發病率。
  雖然鹽業改革的整體思路和方案設計值得點贊,但仍然有一些百姓關切需要註意。政企分開和市場化改革之後,食鹽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在確保充分競爭的前提下,保持其價格穩定,不要藉機漲價,以及嚴格監管,確保食鹽食用安全,都是新的政府監管職能要實施到位的。這樣才能把好事辦好,確保鹽業改革的順利實施,以免出現開倒車的現象。
  (原標題:一塊錢的一小步,改革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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