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1月24日訊 認為移動公司月底清零上網流量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財產權,長沙消費者劉明將長沙移動公司告上法庭,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認為原告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並未受到侵犯,一審判決消費者敗訴。今天,劉明收到了二審判決書,長沙中院維持了原判。
  法院認為,流量並非“物”而是服務計量,因此清零流量並不侵犯原告財產所有權。長沙移動公司提供標準資費與套餐資費不同的服務模式供劉明選擇,不存在侵犯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的情況。
  原告作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消費者,應當知道包月流量是附有時間條件的,否則不可能提供優惠。結合其他證據,法院認為原告的權利並未受到侵犯,故維持了原判。對於此案的結果,劉明表示不服判決,會提出申訴。
  ■記者 潘顯璇 實習生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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